在当今社会,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似乎变得越来越脆弱,尤其是当涉及到金钱的时候。老赖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,也让许多无辜的人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。那么,面对这些顽固不化的“老赖”,我们该如何有效地惩治他们呢?今天,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。

大家觉得怎么惩治老赖才解气?是拘留吗?只有十五天,而且需要原告自己先把老赖找到,并且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打通法哥电话,还要法哥有时间,法警有时间车辆也空置状态。这太难了,所以实用性不大。是罚款吗?老赖连本金利息都不还,怎么可能在乎罚款?不过就是把债务加上几千一万的,对老赖没什么威慑力。想来想去好像只有刑法第313条”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及裁定罪”威力大一些。毕竟属于刑事犯罪,跟杀人放火一样,要进监狱留下案底的(影响自己一生,影响子孙三代的政审)。这种连坐制度还是有威慑力的。就算老赖自己不在乎,为了孩子的未来,孩子妈妈、舅舅叔叔、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会在乎。如果钱不多,会想办法凑一凑帮老赖还掉的(因为孩子是无辜的)。作为现行法律中对付老赖的终极武器,拒执罪很多时候是原告心中最后一个救命稻草!!!有拒执罪在,大家感觉回款好像还有希望。拒执罪基本是”压舱石“这么个定位。

但大家知道拒执罪定罪其实挺特别难。所有参与拒执罪定罪的角色都不希望被告在自己手里定罪,这就是现状(毕竟因为民事案件把对方送进监狱,未来遭受打击报复的概率大很多)。所以移送难,立案难,拿到报警回执都难。很多拒执罪就算拿到证据,想真正走到判刑也要折腾两三年。还有,目前为止法律对 “参与帮助老赖转移资产、隐匿资产”行为的共案犯惩戒力度还不是很明确。所以大家看到老赖经常利用亲友身份代持资产(电话卡,银行卡,微信支付宝都使用亲人的账号),最后的结果就是“法哥说老赖名下没有任何资产可供执行”,但是咱们看到的却是老赖每天饕餮盛宴,豪车豪宅。的确很讽刺,不是吗?这次两会,刘建国委员提议说 在拒职罪中增加 嗯。“ 明知对方是被执行人,仍向其提供隐匿、转移财产通道或为其逃避执行提供帮助,应当以共犯论处。”但这只是提议,能不能批、什么时候批不知道呢。之前也有说法,说”如果公司犯拒执罪,董监高犯同罪“。但这些也只是说说,大家查查最高法判例,发现很难落地(毕竟规定只是规定,真的落锤把人送进监狱,遭受打击报复的可能是自己)。

现状是这样,但我不悲观!

法律,它应该是公正的天平,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不得不承认,有时候法律也会显得有些力不从心。就像是一个被蒙上眼睛的女神,她在努力寻找平衡,但往往难以做到绝对的公平。这不仅仅是因为法律本身的局限性,更是因为人性的复杂和道德的模糊。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绝对的黑白分明,只有相对的灰度空间。因此,我们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,既要坚持原则,也要有适度的弹性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,也兼顾到人性的温度。

面对现实,面对所有的缺憾与不足,

我认为这是原告以及每一位从业者心中应有的姿态。

利用现有的执法环境实现自己的诉求,夺回辛苦赚来的血汗钱!

这是我们该做的,也是我们唯一的目标。

大家觉得如何?

抱怨无法解决问题。

抱怨只会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,只会让你失去理智,停止思考,陷入疯狂、愤怒之中。

而这些在我看来毫无价值。

事情已经发生,

我们应该学会基于现状、反思过去,然后逐步弥补损失!

首先静下心来找准方向,

接着制定策略、规划步骤,让案件逐步推进,直至走上正确的执行轨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