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有人通过百度给我留言说法官给他打电话了,要给他的案子画上句号。

他觉得自己这案子凉了,因为连法官都不搭理了。

其实,大家真没必要这么沮丧。

如果6个月内查不出什么资产来,案件就会被裁定终本,这是正常合法的程序。

这么做的目的是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让工作人员能更专注于那些有可能追回款项的案子,这也是司法公正的一种体现。

今天,咱们就聊聊案件终本前后都有什么区别,以及案件终本后我们该怎么办?

既然案件被终本已成定局,我们就得想想怎么应对,怎么逆境求生。

很多粉丝以为案件终本就是案子结束的意思,这其实是误解。

一个案子分为诉讼和执行两个阶段:

1、先准备资料、提交资料,排期、开庭然后等判决出来。

2、判决书需要送达给被告才能生效,有一个送达的过程(如果被告失踪了就得公告送达,大约需要1~3个月)。

3、送达后半个月内,对方可以选择还钱或者上诉。

4、如果对方两者都没选,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。

5、申请执行6个月后,如果承办人员认为案件没有任何资产可供执行,就可以下发终本裁定了。

通常1到3步被认为是诉讼环节,4、5步是执行环节。

法律上这个观点没错,但我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团队的看法:

我们认为以上所有步骤都可以归入诉讼环节,因为1-5步的所有工作其实只是原告为了追回款项而竭尽全力。

这五步都做了,意味着对原告来说“能做的都做了,剩下的只能依靠专业的执行律师团队了”。

换句话说,原告觉得 “自己已经尽力了”。

剩下的工作如果不委托专业人士介入,案子就等于一张废纸丢在抽屉里,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…

这种想法太消极,而且并不正确。

1、对方借钱时,你不好意思让对方找担保人、抵押房产,甚至不好意思问对方“为什么向亲戚借不到而非找你?”,

所以现在很被动。

2、起诉了就全权交给律师,选律师的时候也没问清楚对方是否懂执行、是否会执行就签了合同,甚至开庭都不去,现在发现诉讼律师只负责写执行申请而已,

所以你很被动。

3、申请了执行,就把案子交给了执行局的工作人员。6个月后对方说没结果、案件终本,你就觉得是自己倒霉,而不是想想为什么案件会被终本,

所以你很被动。

总而言之:

案件终本之前你一直认为案子是别人的(交给别人处理,自己在家等结果就行)。

但案件终本后,作为原告的你必须明白:推动案件、促进回款是你自己的责任。老梁风格改写:

咱们的原告,作为要回款的大头儿,可不能就站在一旁看热闹。案子都到这步了,接下来怎么办,得琢磨琢磨了。

这事儿啊,法官说“执行难”,是因为查了欠钱不还的人的账户,发现没啥存款;查了房子,不是没有就是已经抵押(几乎不值钱);你想追查那笔钱流向?没门!因为这不是必须的程序,不给查也说得过去。

想查查配偶的资产?也不行!因为不能动不动查别人的东西(涉及隐私嘛)。其实原告想查的多了去了,但沟通来沟通去,发现几乎所有有助于还原事实、对案件有利的查询,承办人员都能找个合法理由拒绝。

虽然这些查询对拿回钱有帮助,操作也不复杂(发个协查函就行),也不违法,但人家不给查也不违规,案子就这么卡住了。

可能法院觉得,案子执行不了,是因为制度有漏洞、法律不完善,不在于他们(只要按规定查了,没查到钱,案子不回款,他们也没啥责任)。

原告还有两条路可走:

1、动用所有关系网,看看能不能找到人帮忙,挖出欠债人的资产线索。

不过风险是,如果对方律师懂法,跟法院一说“你这取证方式不行,不能信”,那你的努力就全白费了。

2、让专业的执行律师团队来处理,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。

但问题是费用高,小案子人家根本不接(执行这种维权行为成本高得很。通常一个案子得5~8人的团队拼三年才可能有结果)。

因为时间成本+人力成本都得原告自己扛,所以执行律师团队一般只接三五百万以上的大案子。